400-072-9198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习酒董事长张德芹在两会期间发声,建议国家应该像治理酒驾一样打假、加大对制假售假者的惩处力度。
几乎同一时间,泸州市工商局召开集中规范白酒行业经营行为座谈会要求禁止生产流通“特供、内供、特需、专用、专供”等假酒;遵义、仁怀酒协下发《关于开展酒类企业自律检查的通知》,指出在自律检查行动中将“专用酒”、“外交酒”等不规范产品列为重点。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不是地方政府和协会首次发声了。
而近期在洋河经销商朋友圈流传的声讨“特供”“专供”“特需”产品更是让这类本该消失的“专供酒”再次引起行业热议。
众所周知,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特供”“专供”“非流通”等字样容易让消费者对“权威”产生盲目的“崇拜”,同时给产品加持一些不可描述的“威信”。因此,深度捆绑名优酒标签,附带了此类字样的产品在市场上一度成为炙手可热的产品。
随着“反舌尖腐败、反‘四风’的需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政策的持续深入,2013年年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对标签的要求中提出,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
在利益的驱使下,部分不法之徒依旧瞄准信息不对称这个空子,生产出来了一些“特供”、“专供”产品,根据不少经销商反应,这部分产品主要流通在微信朋友圈、电话销售、地方电视台以及线下难以被监管到的渠道。
白酒普及知识任重道远,毕竟普通消费者很难知道这些变化,这类产品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基本上不会标注生产厂家,取而代之的是“XX酿酒集团” “XX酿酒总公司”等一些看上去似是而非的名优酒厂家。